东方海洋(002086)投资者索赔胜诉,索赔条件提示
投资者诉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证券代码:002086)证券虚假陈述案,投资者获得胜诉,且该判决已生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加入索赔。
案件回顾:2022年1月19日,东方海洋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东方海洋存在的违法事实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依据证券法和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东方海洋(002086)股民索赔条件: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在2018年6月25日至2020年7月30日之间买入东方海洋股票,并且在2020年7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股民朋友也可搜索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王金龙”并关注,王金龙律师会及时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资讯。
成功案例: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股民索赔成功案例众多,包括:山西路桥、山东墨龙、抚顺特钢、藏格控股、中安消、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中毅达、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海越能源、中潜股份、长园集团、工大高新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律师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提交材料:
上述诉讼材料准备好后,您可来律师事务所提交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王金龙律师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招商局广场南楼18楼
单位: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王金龙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2010163661
手机:15000176899(微信同号,推荐添加微信交流)
邮箱:9244298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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