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仇老师:我们是一个货运运输单位,单位的车辆属于挂靠形式,车都是车主个人买的,我单位只收管理费,以前让他们交保险费的时候,都是车主自行去保险公司交,今年保险公司要求车辆保险费交到单位,再由单位为该车辆交保险费,那收到的保险费,我单位怎么做账?
答: 挂靠经营虽然在实务中普遍存在,但其本身并不属于合法经营,只能通过形式上将其合法化,发票流、资金流以及车辆登记手续都应当以被挂靠企业来实现。
如果您存在车辆挂靠业务,该车辆的账务处理应视同企业自有车辆,正常做即可,比如计入固定资产,照常计提折旧,车辆处置时按照固定资产清理处理。
但是,需要提醒您的是,现在金税四期比对较严,这样操作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不论会计账上怎么做都无法规避掉挂靠本身的经营风险。
实际操作:挂其他应付款,发票开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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