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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卫健】红河州卫生健康委持续推进蒙自市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卫生整治工作

为助力蒙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巩固前期创卫工作成果。新年伊始,州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人员对蒙自市建城区部分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小旅店、小浴室(足浴)、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创卫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重点对内外环境卫生、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报告、量化分级信誉等级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卫生管理档案、卫生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间、布草间及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保洁、禁烟控烟、垃圾清扫清运等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督导检查人员在现场工作中认真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同时,积极宣传创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场讲解不同行业的相关卫生法规、规范和标准,现场帮助指导被检单位进行整改。本次共督促蒙自市对3家公共场所进行立案查处。    现场督导检查后,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蒙自市卫生健康局、蒙自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建城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分管领导、卫生监督员和协管人员召开了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卫生监管专题推进会议。会上,通报了督导检查情况,解读了公共场所“四小行业”标准清单。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攻坚克难,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四小行业”整治工作。有关职能机构要从落实卫生监督工作职责、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高度,做好“四小行业”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创卫成果。针对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分布广、数量多、变动大、监管难的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对公共场所”四小行业”进行规范监管,彻底整治其卫生环境不达标、清洁消毒不严格、卫生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按照“高标准、抓落实、补短板、促提升”的要求,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四小行业”规范管理。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履职尽责,严格执法,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进行监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实行网格化监管,划片包干责任制。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增加监管频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帐式管理,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依法督促被监管对象严格落实相关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确保经营单位落实公共场所各项卫生管理要求。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指导和服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对公共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采用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督对象进行卫生管理培训,提高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创新培训方法,采取观摩学习、分片培训、示范带动等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培训的实效性、可行性。按照“监管与指导结合”的原则,对新开业“四小”场所进行现场指导,在严格执法同时,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让执法变得有“温度”。  四是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四小行业”长效监管机制,着力打造“四小行业”标杆单位。对照国家重点场所创建标准,打造一批标准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进一步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公共场所不同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把握重点,找准方向。下一步,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将紧密围绕国家创卫工作整体安排,瞄准焦点、难点问题,以蒙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继续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在规范化、长效性方面下功夫,将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做好蒙自市创卫工作贡献卫监力量。
供稿人: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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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蒙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巩固前期创卫工作成果。新年伊始,州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人员对蒙自市建城区部分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小旅店、小浴室(足浴)、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创卫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重点对内外环境卫生、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报告、量化分级信誉等级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卫生管理档案、卫生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间、布草间及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保洁、禁烟控烟、垃圾清扫清运等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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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检查人员在现场工作中认真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同时,积极宣传创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场讲解不同行业的相关卫生法规、规范和标准,现场帮助指导被检单位进行整改。本次共督促蒙自市对3家公共场所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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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督导检查后,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蒙自市卫生健康局、蒙自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建城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分管领导、卫生监督员和协管人员召开了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卫生监管专题推进会议。会上,通报了督导检查情况,解读了公共场所“四小行业”标准清单。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攻坚克难,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四小行业”整治工作。有关职能机构要从落实卫生监督工作职责、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高度,做好“四小行业”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创卫成果。针对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分布广、数量多、变动大、监管难的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对公共场所”四小行业”进行规范监管,彻底整治其卫生环境不达标、清洁消毒不严格、卫生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按照“高标准、抓落实、补短板、促提升”的要求,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四小行业”规范管理。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履职尽责,严格执法,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进行监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实行网格化监管,划片包干责任制。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增加监管频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帐式管理,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依法督促被监管对象严格落实相关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确保经营单位落实公共场所各项卫生管理要求。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指导和服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对公共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采用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督对象进行卫生管理培训,提高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创新培训方法,采取观摩学习、分片培训、示范带动等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培训的实效性、可行性。按照“监管与指导结合”的原则,对新开业“四小”场所进行现场指导,在严格执法同时,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让执法变得有“温度”。  四是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四小行业”长效监管机制,着力打造“四小行业”标杆单位。对照国家重点场所创建标准,打造一批标准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进一步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公共场所不同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把握重点,找准方向。下一步,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将紧密围绕国家创卫工作整体安排,瞄准焦点、难点问题,以蒙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继续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在规范化、长效性方面下功夫,将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做好蒙自市创卫工作贡献卫监力量。

供稿人: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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