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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养儿10年发现非亲生起诉前妻

原标题:温州一名男子愤怒地指责前妻索要53万元,他的儿子已经抚养了十多年,但不是自己亲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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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养儿10年发现非亲生起诉前妻

男子养儿10年发现非亲生起诉前妻(网络配图 侵删)

  温都记者黄云峰

  温都讯永嘉一对夫妻离婚后发生纠葛,原因是男方发现抚养多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一怒之下将前妻告上法院,索讨抚养费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金和婚姻损失费。日前,永嘉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离婚后发现儿子竟非亲生

  男的叫阿勇(化名),女的叫阿苹(化名),都是永嘉人。

  10多年前,两人相识相恋,2000年他们结婚,并生下儿子洋洋(化名),之后又生下女儿豆豆(化名)。一子一女,这样的家庭本该让旁人羡慕不已。

  谁知,2014年,阿勇、阿苹以感情不和为由离婚。离婚时,两人约定:一对儿女均由阿勇抚养,抚养费也由他承担。

  离婚后,两人本该追求自己的幸福。然而,冒出的一件事,让他们再次“纠葛”在一起:去年,洋洋生病住院治疗。治疗时,阿勇获知了儿子的血型。可这让阿勇感到有点懵,以他的血型,生不出这种血型的儿子。这事成了阿勇喉咙里的一根刺。

  思虑再三,阿勇决定带洋洋去做亲子鉴定。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阿勇与洋洋之间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起诉索赔精神和婚姻损失费

  拿到亲子鉴定结果,阿勇要找阿苹讨个说法,可阿苹没有出面。

  “我找她,一要问问为什么,二要商量以后孩子的安排。”阿勇说,阿苹隐瞒了他十几年,给他的名誉、心理、感情和精神造成巨大创伤,她应该负责。

  无奈之下,今年4月,阿勇一纸诉状将阿苹告上永嘉法院。在诉状中,阿勇请求法院判令洋洋变更由阿苹抚养,另外他向阿苹索讨这10多年来抚养洋洋付出的抚养费30万元和医疗费3万元;同时,他还要求阿苹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婚姻损失费10万元。

  案件审理中,阿苹不相信阿勇单方面去做的那次亲子鉴定,她向法院申请再做一次鉴定。依阿苹申请,永嘉法院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所,对阿勇、阿苹分别和洋洋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阿苹为洋洋的生物学母亲;排除阿勇为洋洋的生物学父亲。

  法官

  告诉你

  支持精神赔偿驳回婚姻损失

  对洋洋的安排,永嘉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鉴定结果,洋洋与阿勇无亲生血缘关系,与阿苹具有亲生血缘关系,所以洋洋应由阿苹抚养。

  至于阿勇索讨的经济赔偿,法院认为,阿勇为抚养洋洋而支付的医疗费用及其他抚养费,阿苹应予以返还。

  对于抚养费,法院称,在阿勇、阿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洋洋的抚养费用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两人离婚后,洋洋的抚养费用为阿勇个人财产支付。阿苹应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洋洋抚养费中,阿勇财产部分及离婚后他支付的洋洋抚养费。阿勇未提供证据证实抚养费的具体支出,结合洋洋的成长情况及本地生活水平,法院酌定阿苹返还阿勇的洋洋抚养费10万元。

  而就医疗费,根据证据认定,阿勇支付洋洋医疗费用1.5万元。

  对于精神赔偿,法院认定:阿勇一直以为与洋洋有亲生血缘关系而抚养洋洋,如今阿勇抚养洋洋多年后发现两人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使其受到精神损害,阿苹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结合具体情况,法院酌定阿苹支付阿勇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而就婚姻损失,法院认定:阿勇、阿苹结婚后已共同生活10多年,并育有一女,阿勇主张阿苹支付婚姻损失费10万元,没有相应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永嘉法院一审判决:洋洋变更为由阿苹抚养,阿苹返还阿勇支付的抚养费10万元、医疗费用1.5万元,同时支付阿勇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驳回阿勇其他诉求。

男子养儿10年发现非亲生起诉前妻

男子养儿10年发现非亲生起诉前妻(网络配图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