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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社保」注意!舟山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新变化!让这些人参与

原标题:注意!舟山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新变化!让这些人参与

文章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注意啦!

  被征地农民和原集体捕捞渔民等人员的

  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啦!

舟山社保

舟山社保(网络配图 侵删)

  被征地农民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或已备案登记但未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在2021年12月15日前按规定选择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增设档次(被征地农民专设档次),逾期未选择的,不再享受原有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今后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普通人员办理。(在校学生、服刑人员、现役军人等特殊人员除外)

  2022年1月1日起,已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因未按时足额缴费导致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须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不能办理延长期一次性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因国家政策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最低缴费年限等条件发生变化的,按照规定相应调整。)

  来看看具体案例

  案例一

  张某,男,现年53周岁,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2021年12月1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其按时足额缴费至60周岁,可在60周岁时办理一次性缴费8年,同时领取退休待遇;如其在2023年5月因故中断缴费1个月,则须本人足额缴费至68周岁再领取退休待遇。

  案例二

  孙某,女,现年48周岁,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如其在2021年11月3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至50周岁,可在50周岁时办理一次性缴费13年,同时领取退休待遇;如其在2022年3月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则须本人按时足额缴费至63周岁再领取退休待遇。

舟山社保

舟山社保(网络配图 侵删)

  原集体捕捞渔民

  日前,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原集体捕捞渔民和舟人社发〔2012〕15号文件涉及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舟人社发〔2021〕81号),原集体捕捞渔民和舟人社发〔2012〕15号文件涉及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以下几点变化:

  变化之一

  变化前:

  经海洋渔业部门认定的本市户籍原集体捕捞渔民,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可以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延长缴费五年后缴费年限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并办理退休。

  变化后:

  经海洋渔业部门认定的本市户籍原集体捕捞渔民,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可以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延长缴费五年后仍无法缴满十五年的,可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前办理一次性缴费,一次性缴费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一次性缴费。

  变化之二

  变化前:

  对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各县(区)时间节点有所差异,以各县(区)公告为准)已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本市户籍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延长缴费五年后缴费年限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并办理退休。

  变化后:

  对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各县(区)时间节点有所差异,以各县(区)公告为准)已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本市户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延长缴费五年后仍无法缴满十五年的,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前办理一次性缴费,逾期不再办理一次性缴费。

  变化之三

  2022年1月1日起,因未按时足额缴费导致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须继续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因国家政策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最低缴费年限等条件发生变化的,按照规定相应调整。

  原集体捕捞渔民生活补贴、政府缴费补助、渔民遗孀生活补贴等保持不变。

  如有其他疑问

  市民也可咨询所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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