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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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金证券为销售
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2年5月30日起新增委托华金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华金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华金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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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楼1902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27层
法定代表人:燕文波
联系人:秦臻
电话:021-20545438
传真:021-20655577
客户服务电话:956011
网址:https://www.huajinsc.cn
二、通过华金证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华金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华金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华金证券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华金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华金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华金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华金证券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2年5月30日起在华金证券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以下基金暂未开通A类和C类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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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华金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华金证券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华金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华金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华金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11
网址:https://www.huajinsc.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差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景顺长城宁景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赎回及
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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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基金已于2022年2月28日开放日常申购业务。本基金暂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3)景顺长城宁景6月持有混合A(基金代码:011803)和景顺长城宁景6月持有混合C(基金代码:011804)暂未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可赎回时间可能不同。申购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3.日常赎回业务
3.1份额持有期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6个月。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6个月的月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如该月度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月的最后一日;若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6个月锁定持有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满6个月持有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宁景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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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2年2月28日起,基金管理人已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6、本基金自2022年6月1日起开通转换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的《景顺长城宁景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投资者华金证券份额基金业务
发布于: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