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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事无小事,多部门联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的作用,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近日,河口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与南溪边境派出所、南溪司法所、南溪镇政府多方联合组织调解,成功调处一件因土地矛盾引发的打架纠纷,第一时间将矛盾就地化解。

1案情简介

王某和陶某两家因土地争议产生纠纷,已进行多次调解,因涉事土地争议较大,前期调解时已告知双方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2023年12月4日,王某发现争议地块被翻种,得知陶某已将该土地出租给他人种植香蕉,王某与妻子将争议地块内的香蕉苗拔出并用随身携带的镰刀砍除香蕉苗根部。陶某和家属对王某等人的行为进行阻止,双方拉扯的过程中,陶某的女儿陶某英致使王某眼角流血,经鉴定王某受伤程度为轻微伤。事后,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分歧。

2联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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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南溪边境派出所、县法院、南溪司法所、南溪镇政府多方联合组织调解开展联合行动,面对面调解,参与调解法官与警官们告诉双方遇事不能冲动,要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陶某等人口头威胁行为及动手打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王某擅自清除作物的行为也有过错。通过为当事人分析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利与弊,将情与法相结合,进行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正确面对现实,换位思考,成功化解双方心中的那团怨气。纠纷双方都表示自身行为存在过错,今后遇事会更加冷静处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陶某英及家人于当场支付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工费等费用共计6600元,并向王某真诚的道歉,王某对陶某及家人的行为表示谅解。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我为群众办实事”

群众事无小事,细微处见真情,南溪法庭将继续靠前服务能动司法,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让更多案件止于未诉,切实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到优质高效的案件办理中,把群众的“小”案件办出好效果,服务大民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者:盘翠、罗戈

编辑:杨雅楠

一审:赵文玲

二审:陈   宏

河口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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