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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说,|,,新《公司法》学习笔记之一——关于法定代表人

法定人是什么意思
引言——法人不是人

法定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上有个术语叫“拟人”,意思就是,虽然ta不是人,但我们假装ta是个人。 公司这种组织被拟人后,就成了法人。所以说“法人“其实是“法律上的人“的简称,作为一名被法律拟了的人,公司从法律上就成了一个拥有“人格”的主体,因此可以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民事义务。      法定代表人才是真正的人,是那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入册的活生生的人。所有,法人不是人,也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请各位法定代表人以后别再称自己是法人了。

法定人是什么意思
正文 

      一、新《公司法》将法定代表人从“领导者”回归到“代表人”的法律属性。      1986年作为我国民事基本法的《民法通则》第一次从法律上确定法定代表人制度。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根据该规定,法人代表仅指法定代表人,且法定代表人仅能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1988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其第四十五条规定,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从上述历史痕迹看,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强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领导者”。      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对法定代表人制度进行了修改,《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新《公司法》借鉴《民法典》该条款的规定:“在其第十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新《公司法》将法定代表人的担任主体赋予由章程的约定。新《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制度的重构,将法定代表人回归其“代表人”的法律属性。

      二、新《公司法》为法定代表人的更替提供新路径      在实践中,法定代表人的任免往往牵涉公司控制权的转换,如果前法定代表人不是主动退位,则可能想方设法阻挡新法定代表人上位,然后引发公司内部矛盾。      反映到实际中,就是一方自行召集召开股东会,通过股东会决议,强行变更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而另一方可能坚决不配合、不同意、不投票、不签字。    2018年《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七)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八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3年新《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七)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 ……”      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六条、九十五条之规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均由直接规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更有利于适应现实的需要,为法定代表人的辞任预留空间,同时避免频繁变更公司章程,保持公司章程的相对稳定。      另外,新《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新《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的更换提供了新的路径,主要是:     1. 首先公司章程得写清楚法定代表人的选任办法,最好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写自己的办法,事前铺好一条路;     2. 如果出现了上述“强换法代”的情形,只要股东会能通过,新法定代表人就可上位。     当然新《公司法》的这一机制可以说强行解开了公司可能产生的内部僵局,但在实际中这一制度怎样落地,还需要实践的检验。      实务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法定代表人是被架空的背锅侠,公司在其实际控制人的经营不善下债务缠身,导致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征信黑名单,限制消费,想要脱身,仅仅辞去自己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职务还不行,没有新的法定代表人接手,导致他始终在黑名单里。      新《公司法》第十条第二、三款分别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这意味着法定代表人辞任规则的明晰化,能够更好地尊重法定代表人的人格自由,为无辜被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脱离苦海提供了路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寻找心向一致的事业合伙人,同力协力,共同发展。      当然,法定代表人的辞任行为,如果公司内部不予批准,以及公司如果不按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的怎么办,还需要有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法定代表人行为的法律后果明确化      新《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按照本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公司履行职责的主体,其行为的对外法律后果由公司,且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责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有利于维护交易的稳定,同时也提醒公司选择适格人员,及时管理好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方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法定代表人行为的对内法律后果上,明确了法定代表人个人应对其职务侵权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有利于形成对法定代表人的约束,通过内部约束行为,督促法定代表人依法、合规履职。

法定人是什么意思
总结

      1. “真法定代表人要提前布局,细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任、辞任办法,避免不知不觉给自己挖个大坑。      2. “假法定代表人”(即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要慎重考虑,比如员工为老板挂名、朋友为朋友挂名等,并签订相关的书面协议。      3. “强换法定代表人”情形下,要注意从起点到终点各环节的规范,比如怎样召集、召开股东会,形成哪些文件资料,怎样签字,怎样有效送达等等,环环相扣才有希望实现。      简言之,法定代表人要进的来,也要出的去,即使出现矛盾,也可以通过预设的机制解决。

张  娟 律师白天写法律文书晚上写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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