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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01/03更新)

今天(01/03)给各位分享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问题一、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内容是:1、有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2、血液病,不合格;3、结核病不合格;4、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等。
    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 -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 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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